晨报讯 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开赌博游戏机房、纠合无业人员施行多起暴力犯罪……以甘强龙为首的漆黑恶势力性质团伙令嘉定区域的大众叫苦连天。昨日,记者从上海法院网得悉,因犯有安排和领导漆黑恶势力性质安排罪、劫持罪等,首犯甘强龙被嘉定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团伙内其他成员别离犯参与漆黑恶势力性质安排罪、成心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劫持罪、不合法持有罪等罪,被判处20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刑期。
曾因掠夺、偷盗遭到处分的甘强龙(又叫阿龙),于2003年来到上海后屡次为非作歹。2008年3月某日晚,团伙成员吕承科因行车之事与某灯具店职工发生争执。当晚7时许,吕承科、范庆梁纠合了10余人,冲至该灯具店,将店内物品以及店外一辆长安轿车砸坏。2008年6月某日清晨,甘强龙指派团伙成员范庆梁,带领多人在城中路一带将途经此处的姜戎强行绑至嘉定区某偏远树林内,并用手铐将姜铐在树上施行殴伤,致姜多处受伤,右侧9至11肋骨骨折,之后找到姜戎的朋友李力,勒索50万元。
在2005年至2008年6月短短几年间,该团伙屡次进行劫持、成心伤害、寻衅滋事、成心破坏资产等犯罪活动,在嘉定区域恶贯满盈。在接到多起报案后,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一举端掉了该涉黑团伙。该案作为最高院、最高检及公安部督办案子,也是嘉定区域首起涉黑案子。嘉定区法院在通过接连两日的审理后作出以上判定。